本招标项目 清远市佛冈县迳头镇乡村振兴项目(二期) 已由 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佛发改[2022]54号和佛发改[2022]25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广东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其他财政资金,建设单位为 佛冈县迳头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清远市佛冈县迳头镇乡村振兴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代码:2202-441821-04-01-753477
二、联系方式:
2.1 建设单位:佛冈县迳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415235392
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迳头镇头街
2.2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众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3415290920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一号楼28层08号、10号、12号
2.3 招标监督机构:佛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763-4275058
地址:佛冈县迳头镇教育路277号
三、建设地点:佛冈县迳头镇。
四、项目概况: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清远市佛冈县迳头镇乡村振兴项目(二期)主要是迳头镇圩镇段G106国道的改造,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三线下地(国道和圩镇主干道,不含强电线路)等工程内容以及停车场等收益项目。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
设计:①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竣工图编制;②预算编制;③调整并优化设计,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④现场配合服务。⑤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设计相关的其他要求。
施工:施工图设计文件对应的内容,以及建设单位要求完成的其他施工内容。
(2)招标控制价:¥1277.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217.46万元;工程设计费:¥59.54万元(含竣工图编制费:¥4.04万元;施工图预算编制费:¥5.05万元)】。
注:本项目的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由承包人负责。
六、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招投标日程安排
注:
(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并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完成投标项目的投标登记。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具体操作参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3、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请注明工程项目编号)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担保函(缴费的操作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公布的有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由牵头人递交)。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
2.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①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主要人员要求:
3.1、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具备市政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2、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注册的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中的一种:
1)项目负责人在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查询为未被锁定状态的截图;
2)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从业人员”查询“个人工程业绩”无在建工程证明的截图。或查询“个人工程业绩”有在建工程,但全部工程业绩状态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无建设项目;②有建设项目但查询“竣工验收”显示项目已竣工验收;③有建设项目但查询“施工许可”显示项目负责人非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
3)评审时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其中:广东省内建设的工程项目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为准,广东省外建设的工程项目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为准。
3.3、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注: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得为C、D级,本项目所需资质须已录入该档案;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为该档案在册人员。(①提供投标人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系统有效期、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资质信息、从业人员状况的网页截图;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 2个,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 施工单位 ,联合体成员为 设计单位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7、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开始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被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
注:1、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2、查询要求::① “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同1日为开始日、以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1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投标人企业名称在最近三年内变更的,应以变更前企业名称查询变更前的时间段,以确保查询时间满三年。②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进行查询;③“案由”选项中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1项罪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3项罪名。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单独检索,不允许单位与个人、或两人以上(含两人)同时检索。⑤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⑥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并根据各自分工查询,但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
十、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且补充公告实质性改变招标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建设单位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建设单位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最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佛冈县迳头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 13415235392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迳头镇头街
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资料。
建设单位:佛冈县迳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众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